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办有关清明节放假通知的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的课程调整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上4月2日(星期一)的课程、4月1日(星期日)上4月3日(星期二)的课程;原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三)的课程停上。
2、因停课受影响的教学内容,请任课老师自行调整或安排另外时间补课。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