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福大研〔2016〕2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7年“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免试攻博的工作原则和要求
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按《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福大研〔2016〕28号文)的规定进行。
二、时间安排
1、4月15日前申请者向博士学位点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材料。
2、4月20日前学院上报初审通过的拟“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名单和相关材料。
3、4月27日前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材料,向学院、申请者反馈推荐免试生复试资格情况。
4、5月25日前学院完成 “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的复试工作,公示后,将拟录取“申请—考核”制考生的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6月中旬前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公示。
三、相关表格请到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院科研办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