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填报2011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通知》(闽教人〔2011〕40号)及省
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人〔2009〕21号)文件精神,访问学者指
导教师应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工作认真负责,主持承担有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为做好2011年我校国内访问学者招收工作,请你们对《福州大学201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省内访问学者招收计划目录》进
行核对,新增导师请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增减情况请于2011年4月28日前报校人事处师资
办公室(行政北楼西217),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rsc18@fzu.edu.cn。
附件:
(请点击下载)
1、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
2、《福建省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
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4、福州大学201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省内访问学者招收计划目录
福州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