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我院推免生奖励实施方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吸引优秀本科生攻读我院博士学位,进一步提升我院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设立福州大学我院推免生奖学金。
二、奖励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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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院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专业的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如果学业绩分排名本专业第一,并通过学院和学校的推免生考核,获得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学位的资格,且承诺攻读我院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学院给予每生1.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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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院化学专业(含化学理科基地专业)的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如果学业绩分(化学专业与基地班的总和)排名前三名,并通过学院和学校的推免生考核,获得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学位的资格,且承诺攻读我院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学院给予每生1.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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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院化学专业(含化学理科基地专业)的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如果学业绩分(化学专业与基地班的总和)排名为4-10名,并通过学院和学校的推免生考核,获得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学位的资格,且承诺攻读我院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学院给予每生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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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985高校生源的本科生,如果获得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学位的资格(或者通过公开考试被我院录取),且承诺攻读我院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的同学,学院给予每生1.5万元奖励。
三、凡已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学院将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福州大学我院。
福 州大学我院
2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