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军委装备发展部“十三五”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和领域基金2017年度指南,含390条公开指南条目和531条涉密指南条目,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公布,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上网查询。需要申报的学院与单位请与院科研办或福州大学科技处林巍老师联系,科技处联系电话:22865523
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十三五”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和领域基金2017年指南公告
依据装备预研“十三五”规划,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已于2017年4月11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采购需求”栏目“预研”版块发布了“十三五”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和领域基金2017年度指南,含390条公开指南条目和531条涉密指南条目,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装备预先研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定位
(一)共用技术
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定位于装备共性关键技术工程化研究,主要安排预期技术成熟度4-6级的关键技术攻关,为后续计划输送实用化预研成果。
(二)领域基金
领域基金属于装备应用基础研究范畴,主要安排预期技术成熟度3级及以下的基础性和创新性项目。领域基金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
(1)公开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要求申报单位具有保密资质;
(2)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如保密资质过期的,应提供由保密资质认证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允许多家单位自愿联合申报,但必须明确唯一责任单位,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项(包括联合申报项目);
(4)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申报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2、申请人:
(1)申请人应为中国国籍;
(2)申请人限1人。同一年度,以申请人身份申请及在研的共用技术和领域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3、申报项目必须满足指南条目所列研究目标(含技术成熟度)、主要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经费限额等要求;除指南条目明确允许,不可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申报单位可缩短研究进度。
4、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报单位和申请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项目受理时提交:
(1)申报单位统一提交《申报单位信息表》和保密资质复印件各1份,A4纸,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保密资质单位名称与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信息表》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光盘1份;
(2)申报共用技术项目的单位,按技术领域(共用技术指南条目编号前5位相同的为同一技术领域)集中提交本单位全部共用技术申报材料,包括《共用技术申报项目信息表》纸质1份、《共用技术项目申请书(盲评)》纸质一式7份、上述文件的电子版光盘1份。《共用技术项目申请书(盲评)》封面及正文均采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平订,不得胶装。
(3)申报领域基金项目的单位,按技术领域(领域基金指南条目编号前7位相同的为同一技术领域)集中提交本单位全部领域基金申报材料,包括《领域基金申报项目信息表》纸质1份、《领域基金项目申请书(盲评)》纸质一式7份、上述文件的电子版光盘1份。《领域基金项目申请书(盲评)》封面及正文均采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平订,不得胶装。
2、会议评审时提交:
《共用技术项目申请书(会评)》/《领域基金项目申请书(会评)》纸质15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项目申请书(会评)》电子版光盘1份。
《共用技术项目申请书(会评)》/《领域基金项目申请书(会评)》相关内容必须与盲评材料一致。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申报单位简称-申报单位信息表。
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项目申请书(盲评/会评)。
3、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申报项目信息表。
(三)注意事项
1、共用技术指南条目名称包括三部分内容:“共用-414xxxxxxxx(项目编号)-xxxxxxxx(项目名称)”。例如:指南条目“共用-414XX0203-高温合金研究”,表示此指南条目属装备预研共用技术,项目编号为“414XX0203”,项目名称为“高温合金研究”。
2、领域基金指南条目名称包括四部分内容:“基金-614xxxxxxxxxx(项目编号)-xxxxxxxx(申报项目方向)-xx(基金类别)”。例如:指南条目“基金-61401010101-新型功能材料技术(重点)”,表示此指南条目属领域基金,项目编号为“61401010101”,项目名称为“新型功能材料技术”,基金类别为重点项目。
3、《共用技术项目申请书(盲评)》/《领域基金项目申请书(盲评)》不得体现申报单位或申请人信息。如盲评时,有专家指出存在上述情况的,一经核实,即按盲评不通过处理。
4、集中受理时,每个申报项目的7份盲评申请书须放入一个文件袋,封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请人及其联系电话。
四、申请受理
本次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对接,采取现场集中受理,非现场申报不予受理。现场形式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可修改后在项目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
各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
受理时间:2017年5月21日-5月23日(8:30-17:00)。
受理地点:北京西直门宾馆(北京市西直门内大街172号)。
五、评审与结果公示
1、共用技术项目、领域基金重点项目立项评审分为盲评和会议评审,领域基金一般项目只进行盲评。
2、盲评时申请人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盲评的申报项目,将在项目集中受理截止日期后20日内通知会议评审安排,未通过盲评的申报项目不再通知。
3、会议评审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时间7天。
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
二0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