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福州大学教务处、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2021〕50号)要求,现开展组织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充分挖掘、积极申报,有关事项详见学校通知要求。请申报负责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学院教学办。
附件:
0.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校教〔2021〕50号)
1.《2021年福州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2021年福州大学教学成果奖突出成果简介》
3.《2021年福州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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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