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基层教学组织: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校教【2022】4号)(见附件)通知精神及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鼓励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教育部教指委委员等积极参与,全国性虚拟教研室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学院将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激励。
请满足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申报前可进入全国虚拟教研室平台http://vtrs.hep.com.cn/home/homepage下载学习材料,各申报团队于2022年4月11日——4月18日24:00期间登录“福州大学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填写申报材料。
附件:
1.福州大学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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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